半个时辰后,前方一骑狂奔而来,来到近前也不下马,直接拱手禀报:“禀报军侯,前方十五里发现鲜卑鞑子踪迹,根据马蹄印可以判定,对方是往南去了,而且积雪散乱,还没有凝结的迹象,过去时间应该不足一个时辰。”
高顺点点头:“好,我们今天就干一票大的!前方带路,传令,全队全速前进!”
大家都是骑马,十五里的路程眨眼就到。
高顺都不用细看,这积雪上有很清晰的一队马蹄印,一路向南而去。
若是其他季节,想要从这草地上判断敌人的踪迹至少要花费点功夫,不过现在很容易,这就是雪地的好处。
这个时候,金鹰卫其他人也策马回来,郑福向高顺抱拳道:“公子,前方十里外还有一队鲜卑人骑兵走过的痕迹,根据马蹄印判断,那边总共有大约两百战马,骑兵人数大约是100人,,跟这边差不多。”
高顺自然不懂得如何从马蹄印判断数量,但是这里可是有三名老兵,还有四名鲜卑本族人,很清楚情况。
马江解释道:“鲜卑人一般劫掠的话,都是一人两匹马,这样不但可以轮换骑马,不但提高了行动速度,还让战马有时间恢复体力。另外,一旦有收获,他们还可以用多余的战马驼运劫掠来的东西。”
高顺忽然想起来自己最早击杀的那批人,当时他叫匈奴人,也是根据胡从那些人的说法来看待的,但现在又有鲜卑人,他说实话,还真分不清两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