咬破了都未曾察觉。
这就是我收心爱了三年的男人?
随着意识模糊,我彻底晕了过去。
3,
我爹是暴发户,我是他唯一的女儿,因此就被惯的无法无天。
我就爱长的好看的男孩,花钱买他们做我男朋友。
差不多是一周换一个,直到我遇到了傅盛。
他是我们学校有名的穷困生,如同小说里那样清冷又坚韧不拔,学习能排在学校前十。
学习好就算了,长得还很好看。
我刚开始提出要追他时,傅盛整个人也是冷淡的要死,一个正眼都不带给我,只冷漠地说了句“随便”。
模样冷拽,直勾勾击中了我的心。
然后我下定决心开始追他,一追就是一年。
这一年我都安安分分,没有理别人,包括我们在一起后。
如果傅盛不爱我,为什么要答应跟我在一起?
而且我们做过那么多次,他也没有表现出厌恶。